網絡上怎么立案離婚
我們知道,現下是互聯網時代,各行各業的人需要運用互聯網來工作、生活、娛樂、消費,不單止這些,互聯網還覆蓋很多行業,連離婚立案都可以在網上解決,很多人有疑問,網上怎么去立案呢?那么,我們就來看看,如何網上立案的?本文整理了相關的內容,請大家閱讀。
一、網絡上怎么立案離婚
可以在網上立案,但需要申請立案的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二、起訴離婚要哪些材料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去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一種是去法院起訴離婚。一方起訴離婚時需要以下必備材料:
(一)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二)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四)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五)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三、離婚糾紛管轄權確定
1、一般情況下,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締結地(通常指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以下情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2)被告屬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
(3)被告被勞動教養;
(4)被告被監禁;
(5)被告均被注銷城鎮戶口。
3、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為例外的原則。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以上就是關于網絡上怎么立案離婚的內容介紹。根據上文可知是可以在網上立案,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遇到此類糾紛也懂得怎么做了嗎?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線向律師免費咨詢,或者委托律師事務所來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