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起訴離婚 法院會當場判嗎
當雙方感情不順利、不和睦的時候,可以去辦理離婚證的,但是都是雙方本人親自去辦理的。那么雙方都起訴離婚 法院會當場判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雙方都起訴離婚 法院會當場判嗎
起訴離婚中,雙方都同意離婚的,法院是會判決準予離婚的。雙方都同意離婚,足以使法院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法院判決離婚的主要依據,滿足這一條件并且調解無效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的程序有哪些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二、一方提出離婚可以撤訴嗎
一方提出離婚原告在宣告判決前可以申請撤訴,但是是否準許撤訴,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五條 申請撤訴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 宣判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三、雙方都起訴離婚怎么辦
雙方都起訴離婚的,如果不在同一法院起訴的,一般以先行立案的法院起訴為準,另一方應在收到開庭通知書后到庭參與審理。如果雙方都在同一法院立案的,可以兩案合并審理,在法院的審理過程當中,法官一般會先行調解,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性,繼續維持雙方的夫妻關系。但如果雙方在調解過程中確認雙方以感情破裂的,會轉為立案程序。法院會根據雙方的訴訟請求判決離婚,并就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以及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問題一并判決。當然在審理中以及在訴訟中,雙方均可委托律師代理案件,起草訴訟材料以及參與庭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