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剛生完小孩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我們都知道,女方在引產后身體是非常虛弱的,對身體與心理會帶來雙重的打擊,而這時候作為男方不僅要理解還要更加愛對方,若此時提出離婚,是非常不合適的,我國法律為了保護婦女、兒童和嬰兒的利益,是不允許男方提出離婚的,而女方則可以在任何時候提出離婚。因此,女方剛生完小孩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本文整理了相關知識,為大家解答這些疑問。
一、女方剛生完小孩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不能,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依據婚姻法的平等原則,男女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共同財產都是平等分配的。在女子流產期間,一般情況下男方是不能夠提出離婚的。而想要在離婚中獲得法定的損害賠償,必須是由以上四項所引起的離婚,如果流產是自然流產的話,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必須給予賠償。
二、誰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訴訟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訴訟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訴訟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認為需要請一個人代為參與訴訟,可以依法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但原被告必須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體,任何人不可代理。
對離婚訴訟的兩點特別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到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錯誤的除外。根據相關的規定,現役軍人提出離婚,須經團以上政治機關批準并出具證明。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