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起訴離婚需要多久可以離婚
在現實生活中,夫妻情感破裂之后,往往會選擇離婚,有的時候難協商的,會選擇訴訟方式,那么感情破裂起訴離婚需要多久可以離婚?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感情破裂起訴離婚需要多久可以離婚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時間。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立案之后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
二、起訴離婚感情破裂證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般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包括相關單位出具的原、被告分居滿兩年的證明、婚外情的證據、存在家庭暴力、賭博、吸毒等情況的證據、公安機關的出境記錄等。比如原、被告分居滿兩年的證明,當事人可以到了解情況的工作單位、當地社區、物業公司等相關單位開具證明,或者是此前在當地派出所的失蹤報案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參考。家庭暴力的證據,可以是報案記錄及相應的傷情鑒定。
三、女方起訴離婚感情破裂證據
草率結婚的自述及有關知情人證言、婚后仍無感情的陳述;
一方或雙方有虐待對方親屬的事例,有關人員的證言;
證明一方騙婚的證據;
包辦、買賣婚姻的事實、證言,物證;
人民法院對一方的重婚認定法律文書,通奸、賭博、酗酒的證明,一方被判長期徒刑的判決書;
公安機關對一方失蹤的證明,人民法院對一方失蹤的判決書;
縣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的診斷書;
婚后分居的證明;
其它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