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男方開庭不去怎么辦
在司法實踐中,很多時候夫妻感情破裂,往往會通過訴訟的方式辦理離婚手續,那么你知道我起訴離婚男方開庭不去怎么辦?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我起訴離婚男方開庭不去怎么辦
被告有準確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應訴。如果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于不愿離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傳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應訴。對于這類離婚案件,分兩種情形處理:
(一)本人確不愿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3條之規定,可以依法缺席判決處理。
(二)本人既不愿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對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可按該司法解釋的第112條規定的屬《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因為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負有對小孩的撫育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相關案情,故經兩次傳票傳喚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傳其到庭參與訴訟。
二、離婚官司收費標準
《訴訟費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離婚案件每件繳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繳費;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繳納。
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后,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
由雙方分擔,對于離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訴訟費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最后法院依“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離婚的費用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三、找律師寫訴狀多少錢
很多人之所以糾結找不找律師寫起訴狀,除了確實不知道能不能的因素外,更多的往往是擔心找律師寫訴狀的收費高。事實上,這種擔心是沒有必要的。盡管找律師代寫起訴狀,甚至直接聘請律師的費用,在全國各地而言,沒有統一規定,各律所、律師都有自己的收費標準,但費用其實普遍不高,尤其是找律師代寫訴狀,一般只需要幾百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