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訴訟離婚流程,逃離不幸婚姻
婚姻不幸福,其中一方想著離婚,想要逃離,另一方卻不同意。想起訴離婚,卻又對訴訟離婚流程知之甚少,不知從何入手。今天本文就來為大家詳細下最全訴訟離婚流程,以及單方提起離婚訴訟需要多長時間的內容,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訴訟離婚流程
(一)選擇受理法院
原則上,起訴離婚應當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住所地一般指戶籍所在地,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準。如果被告外出滿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夫妻雙方都外出滿一年的,則在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起訴前的準備
選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訴離婚前的準備。主要是準備以下書面材料:民事起訴狀(即離婚起訴書)、原告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子女身份證明(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婚姻證明、戶口簿)。起訴離婚需要證明感情破裂,感情破裂需要有一定的表現形式。比如家暴,比如婚外情等,都需要相關的證據。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提供財產證明(房產證、機動車登記證、銀行存款證明、公司工商登記信息等等)。
(三)向法院遞交起訴離婚的材料
材料通過審核后,法院會開出訴訟費交費票據,指導當事人到指定銀行、本院繳費窗口或者通過網上交費,交完費后將繳費憑證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給承辦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費期限為7日,過期未交的,視為自動撤訴。
(四)開庭前的程序
立完案后,案件會被分配給相關領域的承辦法官。承辦法官會在某一時間通知雙方開庭時間,或者調解時間,先通知被告后通知原告。
(五)開庭
原告按照傳票確定的時間按時到庭參加庭審。對于離婚訴訟,原則上要求夫妻雙方親自到場。對于開庭的程序,不作過多介紹。
(六)開完庭后的工作
耐心等待法院的判決。在這段時間內,雙方仍然可以自由協商、調解。自愿和好不離婚的,可以撤訴;對離婚涉及的各個方面協商一致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調解書。
(七)判決書
拿到判決書后上訴期限為15日,對判決內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具體方式為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遞交民事上訴狀。如判決不準予離婚的,且沒有上訴的,原告可以在六個月之后再次起訴。
需要注意的是,拿到生效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的當事人,不需要再領取離婚證,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離婚調解書和離婚判決書效力與離婚證相同,都是雙方婚姻關系解除的證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二、單方提起離婚訴訟需要多長時間
單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的,依據審理方式確定審理期限,普通程序是6個月,簡易程序是3個月,法院判決書生效后,婚姻關系就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婚姻關系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審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以上就是關于最全的離婚訴訟流程的知識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了解了我國的離婚訴訟流程,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般3至6個月法院就能作出判決,婚姻關系即解除。對方存在過錯行為的,起訴方還要以主張離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