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據說,最考驗一個家庭的時候就是懷孕生娃的時候,很多家庭經不起考驗,夫妻之間的溝通越來越小,常常因為撫養孩而發生爭執,夫妻感情越來越差,致使一方有離婚的念頭。月子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嗎?女方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么?剛本文整理了相關的資料,為大家一一介紹。
一、月子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小孩剛剛出生,女方還在哺乳期,可以提出離婚。
妻子可以在哺乳期離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性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可以提出離婚。如果女性決意要在哺乳期離婚,經法院審理查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可以判決離婚。尤其是男方的過錯使女方提起離婚,那么判決其離婚對女性和嬰兒可能反而會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們的權益。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內哺乳期中,男方是不能提離婚的,但女方照樣可以提離婚,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
如果選擇協議離婚,首先要對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簽訂離婚協議,然后再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
二、女方起訴離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夫妻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原告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通知原告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后,被告同意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原告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原告仍堅持要求離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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