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從估算財產到判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夫妻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雙方均同意離婚,但因財產分割問題產生糾紛,這時候只能向法院起訴處理了。離婚案件從估算財產到判離婚需要多長時間?本文整理了相關的資料,為大家一一介紹。
一、離婚案件從估算財產到判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民法典對估算財產到判離婚還要多久沒有規定,但《民法典》規定,法院受理離婚訴訟案件后,如果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審理期限是6個月。
二、離婚訴訟的訴訟期限是怎么規定的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以上就是關于內容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離婚案件的審理有兩種程序,普通程序和簡單程序,每種程序的審理期限不同,如果普通程序審理,審理期限是6個月,簡易程序的期限是3個月。如果大家對此還有疑問,可以在線或者來電咨詢律師。